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路灯中心专项管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路灯中心专项管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专项维修基金?
专项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在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开发商交纳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的维修基金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哪些设施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1.物业共用部位
物业共用部位是指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水泵间、电表间、管道井、电梯前庭、锅炉房、发电间、配电间、线路分线间、电梯机房、走廊通道、传达室、内天井、公用阳台、公用露台和公共厕所等。
2.共用设施设备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中央空调、防盗门、楼宇对讲系统、避雷装置、水箱、水泵、锅炉、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小区围栏、监控报警系统、车辆进出管理系统、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和公益性文体设施等。
如何提取和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1.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已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从业主分户账中列支。
4.业主分户账面余额不足以支付分摊费用的,由该业主补足。
5.未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分摊费用由该业主直接支付。
6.支取费用需经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经过管理部门层层审核。
7.对符合下列条件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可以采取一次性表决的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1)一次性表决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2)一次性表决方式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且期限内使用总金额不得超过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总额的百分之五。
(3)属于一次性表决范围内的物业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时,不需要业主再次表决。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路灯中心专项管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路灯中心专项管理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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